4 总体设计4,1,现状处理4,1 1。对公园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水体、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应进行调查。作出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4,1,2,现状有纪念意义。生态价值 文化价值或景观价值的风景资源,应结合到公园内景观设计中.4.1。3,公园用地不应存在污染隐患。在可能存在污染的基址上建设公园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适宜的消除污染技术措施,4、1,4.当保留公园用地内原有自然岩壁 陡峭边坡 并在其附近设置园路 游憩场地.建筑等游人聚集的场所时、应对岩壁,边坡做地质灾害评估 并应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或避让措施。4.1 5.公园设计不应填埋或侵占原有湿地.河湖水系,滞洪或泛洪区及行洪通道。4、1,6 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绿地。应加以保护并结合到公园内景观之中,4。1,7 公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4.1、8,古树名木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划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成林地带为外缘树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所围合的范围,2。单株树应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2.保护范围内 不应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树木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应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 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应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 4.1 9,原有健壮的乔木.灌木,藤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宜保留利用、4。1,10、在保留的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附近进行设计时,应提出对原有物的保护措施和施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