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体设计4、1。现状处理4,1 1 对公园范围内的现状地形,水体 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应进行调查.作出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4。1 2、现状有纪念意义 生态价值,文化价值或景观价值的风景资源,应结合到公园内景观设计中,4、1、3、公园用地不应存在污染隐患。在可能存在污染的基址上建设公园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适宜的消除污染技术措施,4 1 4.当保留公园用地内原有自然岩壁.陡峭边坡,并在其附近设置园路.游憩场地,建筑等游人聚集的场所时,应对岩壁 边坡做地质灾害评估,并应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或避让措施,4。1。5 公园设计不应填埋或侵占原有湿地,河湖水系.滞洪或泛洪区及行洪通道 4,1 6.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绿地,应加以保护并结合到公园内景观之中,4,1.7 公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4、1.8,古树名木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划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成林地带为外缘树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所围合的范围,2,单株树应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2,保护范围内。不应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树木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应设置建筑物 构筑物及架,埋 设各种过境管线 不应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4、1,9,原有健壮的乔木。灌木、藤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宜保留利用 4,1,10 在保留的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附近进行设计时,应提出对原有物的保护措施和施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