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结构计算5.1。一般规定5.1,1 筒仓结构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所有结构构件均应进行承载力计算.对薄壁构件的水平,竖向及其安全控制部位的承载力使用软件计算时 应按筒仓结构的受力特性进行复核分析。确认其合理性。可靠性后.方可作为工程设计的依据,5,1.2,筒仓基础边缘的地基压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符合本标准第5,4,2条的规定时。应釆用荷载效应的设计值验算筒仓的整体抗倾覆稳定。2 多遇地震作用时、抗倾覆稳定系数不宜小于1、2,5,1。3,筒仓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其荷载 材料强度等级应釆用设计值,5。1 4、筒仓结构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筒仓结构应具有可靠的承载能力 2 应根据使用要求控制筒仓的整体变形、3.仓壁,漏斗壁的厚度符合本标准第3 3.2条的要求时。可不进行挠度验算。4、筒仓的其他构件应进行抗裂.裂缝宽度及受弯构件的挠度验算.5,1 5 筒仓结构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时,其荷载效应除应符合本标准第5。1,4条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筒仓设计,应控制仓壁.仓底构件的裂缝宽度。2 对于干旱少雨。年降水量少于蒸发量,相对湿度小于10、的地区。且贮料的含水量小于10。时。筒仓最大裂缝宽度ωmax的允许值应为0 3mm、3,其他条件时,筒仓最大裂缝宽度ωmax的允许值应为0.2mm.4、对于受人为或自然侵蚀性物质严重影响的筒仓 应按不出现裂缝的构件计算 5。裂缝宽度的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规定、5,1。6 筒仓抗震应符合下列规定.1 筒仓的水平地震作用可按底部剪力法进行计算.2,建筑抗震设防分类,除应符合本标准第3.1.1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筒仓的使用功能及工艺专业的技术规定。3.圆形筒仓的仓壁与仓底结构整体连接且符合本标准第5.4,4条的规定时.仓壁、仓底可不进行抗震验算 4 仓下支承结构为柱支承时,可按单质点结构体系简化计算.5 筒壁支承的仓上建筑物的地震作用增大系数可釆用4。0,6。仓上建筑物增大的地震作用效应、可不向下部结构传递.7,柱支承的仓上建筑物的地震作用增大系数,可根据仓上建筑物计算层的侧移刚度与其支承结构的侧移刚度比k及仓体与仓上建筑物计算层的质量比M按表5,1、6选用。5,1.7.钢筋混凝土筒仓支承柱的抗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筒仓仓下的支承柱应按框架结构计算,2,支承柱的框架刚度应按本标准附录F的公式计算.3 因筒仓的几何外形及荷载不对称性产生的柱端层间扭矩,弯矩的计算,应釆用表5,1,7。1,表5,1、7,2的地震作用增大系数.5.1。8、筒仓的抗震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191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