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焊缝连接5 7 1,高耸钢结构中,承受疲劳动力作用且受拉或高频振动的对接焊缝及角接焊缝。宜采用一级焊缝、其他对接焊缝及角接焊缝可采用二级焊缝.所有对接焊缝宜与较薄母材等厚,对于操作空间狭小.无法按二级焊缝要求焊接的位置.允许采用熔透焊并按二级焊缝做外观检查,次要结构的焊缝可采用角焊缝。按二级焊缝做外观检查,5、7,2、高耸钢结构中的对接焊缝,角焊缝的承载能力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进行验算,5.7,3。承受疲劳动力荷载的高耸钢结构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对焊缝相邻处的母材进行疲劳验算 5、7.4、高耸空间桁架结构的主管与支杆连接。图5 7,4 1.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上下两支杆相连的节点板连成一体、2.应符合螺栓连接的构造要求 3。应符合螺栓连接的承载能力要求 4。节点板与钢管的焊缝应满足上下两支杆内力NX1、NX2在焊缝处的合力,N及弯矩的强度要求.图5。7、4.2,N,N N为主管上段和下段内力.N。M为焊缝内力,5,节点板宽b1与板厚t1之比不应大于15 节点板厚t1、t 2,且t1不应小于4mm.t为主管壁厚,6 当完全符合本条第1款、第5款要求且节点板的长度lg与主管直径D的比值lg、D大于本标准附录D表D。0、1中节点板临界比值要求时、可不对主管承载力进行验算,否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 GB,50017的规定或按弹塑性有限元法验算主管承载力,在荷载设计值作用下.塑性发展深度不应大于0,1t.5。7,5.高耸钢结构主管与支管用相贯线焊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管径厚比D。t不宜大于45,支管与主管直径之比不宜小于0,4,主管壁厚与支管壁厚之比t,ti不宜小于1,2.主管长细比不宜小于40。应按本条第2款第1项,第4项要求设计焊缝 当满足上述条件时可不做主管局部承载力验算、否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相应要求做主管局部承载力验算 2.主管与支管的相贯线焊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贯线焊缝包括坡口线应该连续、圆滑过渡,2。当支管壁厚ti不大于6mm时 可用相贯线全长角焊缝连接。焊脚尺寸hf。1、2ti 按二级焊缝要求做外观检查。3、当支管壁厚ti大于6mm时。当节点受疲劳动力作用或高频振动,或主管与支管轴线最小夹角小于30。时。相贯线焊缝应全长按四分区方式设计。图5,7。5,1。图5,7、5、2。应按一级焊缝检查。主管表面与支管表面相贯线夹角ψ的使用范围与焊缝坡口角度Φ的关系应按表5、7 5。1确定 焊缝的焊脚尺寸T。at。t为支管厚度.a为系数、应按表5.7、5 2取值、图5 7。5。11,A区.2.B区 3、C区和D区表5 7.5、1,ψ使用范围与坡口角度Φ表5 7 5、2.ψ使用范围与系数a取值图5。7,5,2,钢管相贯焊缝四分区法。4,当支管壁厚ti大于6mm时。除本款第3项之外的其他情况。相贯线焊缝全长可按三分区方式设计 图5 7.5 3,对接焊缝全熔透.和角焊缝可按二级焊缝做外观检查、图5,7,5.3.钢管相贯焊缝三分区法1 A区。2。B区、3。C区、5,当与主管连接的多根支管在节点处相互干扰时。应首先确保受力大的主要支管按本款第1项,第4项的要求做相贯线焊接。受力较小的次要支管可通过其他过渡板与主管连接、两根支管受力相当时 则通过对称中心的加强板辅助相贯线连接,图5,7,5,4,并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相应要求验算主管局部承载力、图5,7 5,4、加强板辅助相贯线连接1 主管 2、支管A,3 支管B。4,对称中心加强板5。7。6 当塔柱节点上有与塔柱受力相当的杆件集中力作用时。可对塔柱做局部加强 并应按本标准第5、7、5条要求进行验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