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基坑工程的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在建工程及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等安全、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 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 基底加固、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第四条、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是本市深基坑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本市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所辖区域内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级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深基坑工程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第五条,相关职能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 应当对深基坑工程是否具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第六条。未在本市范围内应用过的深基坑设计,施工技术。应结合上海具体地质情况.进一步研究,试点并通过评审后、方可使用、第七条。鼓励深基坑项目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参加建设工程保险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