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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竖向规划第三十三条 竖向规划应充分结合城市规划、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条件。交通、排水、防洪,景观和经济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及自然景观,合理使用不同坡度的土地,城市用地各项控制标高,应满足防洪标准。并结合周边道路、桥梁,排水干管出口,建筑物等确定标高,应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以减少对自然地形地貌的破坏、道路标高的确定应充分结合沿线用地控制高程,地形地物.地下管线。地质和水文条件等综合考虑、第三十四条、挡土墙的高度宜为1。5米至3米。超过6米时,宜退台处理,退台宽度不应小于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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