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 1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由信息通信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管理与监控系统。家居智能化系统及智能化基础设施等构成。3,0.2.信息通信系统包括住宅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家庭无线网,移动通信覆盖网、小区信息平台和其他相关的信息通信系统、3 0 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 出入口控制系统 室内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安全管理系统,3 0,4。设备设施管理与监控系统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 综合信息管理系统,3,0、5,家居智能化系统包括家电设备监控系统、家庭多媒体系统.家庭能源与环境监测系统,家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家居智能集成系统。3,0,6,智能化基础设施包括通信机房 智能化系统管理中心机房,弱电间、井。管路工程,防雷与接地.系统供电及相关基础设施、3.0、7、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应符合系统互联、信息共享的要求。3、0.8 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功能应体现以人为本.做到安全。节能 舒适和便利。符合构建环保和健康的绿色建筑环境的要求。3 0.9.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系统应选用技术先进。系统成熟,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功能和容量可扩展的系统产品。3,0,10、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宜实现生产模块化.小型集约化及现场组合装配施工、减少现场加工 3,0、11。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应符合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的需求、应在工程项目的方案阶段对智能化系统架构进行全面策划 物业管理机构应在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适当时机提前介入,并做好统工程竣工后的交接准备工作,3。0。12、系统工程交付使用前必须满足系统工程合同中技术需要求。确保系统工程安全,准确。可靠地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