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3、0.1,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建设由信息通信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设施管理与监控系统、家居智能化系统及智能化基础设施等构成。3,0,2。信息通信系统包括住宅通信网,有线电视网。家庭无线网,移动通信覆盖网 小区信息平台和其他相关的信息通信系统.3、0 3,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室内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安全管理系统、3。0,4 设备设施管理与监控系统包括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公共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停车库管理系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3,0、5.家居智能化系统包括家电设备监控系统,家庭多媒体系统。家庭能源与环境监测系统.家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家居智能集成系统,3,0,6。智能化基础设施包括通信机房、智能化系统管理中心机房。弱电间、井、管路工程,防雷与接地 系统供电及相关基础设施.3,0、7。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应符合系统互联,信息共享的要求。3.0。8。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的功能应体现以人为本。做到安全,节能 舒适和便利.符合构建环保和健康的绿色建筑环境的要求。3、0、9,住宅小区的智能化系统应选用技术先进,系统成熟.性能稳定,操作简便.功能和容量可扩展的系统产品,3,0、10、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宜实现生产模块化。小型集约化及现场组合装配施工,减少现场加工 3,0.11,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应符合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的需求,应在工程项目的方案阶段对智能化系统架构进行全面策划,物业管理机构应在系统工程项目实施的适当时机提前介入、并做好统工程竣工后的交接准备工作.3 0、12、系统工程交付使用前必须满足系统工程合同中技术需要求、确保系统工程安全.准确 可靠地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