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系统验收8、0。1。小区智能化系统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是在工程施工质量得到有效监控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应同整个分部工程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观感质量的检查和第三方检测,按本规程要求将质量合格的工程移交建设单位的验收过程,8。0,2,小区智能化系统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进行,合格后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详细填写在保修期内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性能现场检验的内容。8。0 3,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竣工验收前.涉及安全技术防范,电信,有线电视,节能,建筑设备监测与控制系统.等智能化系统需已通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测和验收.8 0,4。全装修商品房每户套内配置的智能化系统均应进行验收 住宅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将智能化系统验收证明归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证明.作为、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同交给住户,8 0、5、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检查竣工验收资料.主要包括下列文件及记录,1、图纸会审记录 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竣工图,2,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器、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及进场复验报告,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4 设备,管道系统检验记录,5,施工方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记录,6.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7.第三方检测合格的报告.8、各子系统主要设备清单及操作使用手册,8,0.6。验收不合格的工程。验收机构应在验收结论中明确指出问题所在与整改要求,检验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交付使用,8,0 7 验收文件应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