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控制单元划分2.1。划分目的2、1,1.为有序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合理进行总量分解和综合平衡.形成完善的规划成果和系统的规划控制体系.在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前,应当依据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划,河流。道路等自然和人工界限 并结合城市行政管理单元。将规划建设用地划分为若干控制单元、作为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单位,2 1.2,为有效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设计的景观风貌要求,在控制单.元划分中 可以将城市中心区。历史文化街区 高层建筑集中区 滨水地区等。划定为重点风貌区,2.2、划分原则2。2、1,地域完整,功能明确、控制单元应具有明确的主导功能和完整的地 域边界 并覆盖规划建设用地的全部范围。相邻控制单元之间.应做到相关要素协调,范围无缝衔接 不相互重叠,2,2。2.界线稳定、编码统一、控制单元应综合考虑城市行政管理单元,自,然地貌,城市特征 功能区划分.主要道路,重要基础设施、城市空间景观组,织 社会组织等要素确定,其.四至。界线应明确.稳定、为建立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信息统计系统,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适时监,控 对控制单元应进行统一编码。2.2,3,规模适宜.设施配套、综合考虑文化 教育。体育。医疗卫生等设施.的配置标准和服务要求,规模较大的城市可以在分区的基础上划定控制单 元.规模宜为、2.4平方公里,规模较小的城市可以直接划分控制单元。规模、宜为、1.2平方公里 新建区和功能较单一的区域可适当扩大.旧城改造区和功能较复杂的区、域可适当减小,2,3、划分成果2.3,1,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绘制反映控制单元界线,城市干道系统.河流等自然和人工界线的控制单元划分图,编制控制单元汇总表,标明各控制单,元的名称,编码、面积和,四至 界线、市,县、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单元汇总表2。3.2.控制单元范围如需调整,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进行。边界调整时、相关控制单元边界也应作相应调整 以确保不重叠和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