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1.0.1 为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技术深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河北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城市和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本导则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依据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 对城市和县城规划建设用地的主导功能和开发建设控制原则.城市基础设施,公共 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布局和规模。开发用地的主要用途 开发强度,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1,0。3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的意图,覆盖规划建设用地全部范围,保证城市协调发展、2.突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的布局。体现公共政策属性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3。合理控制城市各种开发建设活动.有效运用市场机制 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引导城市合理,有序发展、4、保护自然与文化资源、加强城市公共空间和景观风貌控制引导 塑造城市特色.提高城市景观艺术水平和环境品质.5.严格落实规划的刚性要求,充分考虑规划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探索新思路、运用新理念,采用新方法,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1,0、4.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制定前期工作方 案和技术路线.明确组织方式和主要工作内容.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作为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依据、1。0.5,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对规划区域内的人口分布 各类建 筑质量 自然遗产与历史文化遗产,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道路交通。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进行详细调查研究 1.0,6 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一图纸绘制标准,建立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数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