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 3 0,2、本条规定既有公共建筑可选择分步实施单项节能改造、根据节能诊断结果 优先采用易于实施 对业主影响小。效果显著.性价比高的节能改造技术 也可选择综合节能改造、3,0.4.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无论是围护结构还是设备的改造 均有可能影响抗震和结构安全 因此。既有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前 应对建筑物的抗震和结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当抗震和结构安全性能不能满足节能改造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3、0,5,3,0。6、既有公共建筑种类繁多.能耗状况也千差万别,对既有公共建筑能耗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其改造重点及改造潜力,是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前提,节能改造的原则是最大限度挖掘现有设备和系统的节能潜力,通过节能改造.降低高能耗环节.提高系统的实际运行能效,3 0.10,近年来。合同能源管理已成为推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有效途径.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管理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有利于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2010年4月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