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 3。0.2。本条规定既有公共建筑可选择分步实施单项节能改造,根据节能诊断结果 优先采用易于实施.对业主影响小,效果显著,性价比高的节能改造技术,也可选择综合节能改造,3.0,4,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无论是围护结构还是设备的改造 均有可能影响抗震和结构安全.因此,既有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前.应对建筑物的抗震和结构安全状况进行勘察,当抗震和结构安全性能不能满足节能改造要求时,应采取加固措施。3,0,5。3。0,6,既有公共建筑种类繁多,能耗状况也千差万别 对既有公共建筑能耗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其改造重点及改造潜力、是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前提,节能改造的原则是最大限度挖掘现有设备和系统的节能潜力、通过节能改造、降低高能耗环节,提高系统的实际运行能效 3.0,10 近年来.合同能源管理已成为推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有效途径。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 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 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可以大大降低用能管理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有利于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2010年4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为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