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验收要求.5,7.1.公共建筑供暖.通风和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的节能改造工程验收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规定,5 7。2,公共建筑采用地源热泵系统时、地源热泵系统的验收应符合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66和.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程,DG。TJ 08.2119的相关规定,5,7 3。公共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验收应符合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和 民用建筑太阳能应用技术规程、热水系统分册.DGJ,08、2004A的相关规定。5.7。4,供暖,通风和空调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1,暖通,给排水系统节能改造方案、设计图纸.设计说明,计算复核资料等应完整齐全,2.改造后的设备、材料,配件的质量应符合要求、并提交相应的产品合格证,3.设备,配件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4,设备 材料 配件的技术性能应符合要求 并提交相应的性能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5 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并提交相应的施工记录,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记录,6.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要求。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完整、且符合设计要求、8,提供设备单机及系统联合试运转和调试记录,5.7 5,地源热泵系统改造完成后应进行调试验收,并与末端系统进行联合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