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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 滨州市城区范围内市、区两级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应当统一保障政策,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廉租补贴标准。保障方式 并分别实施、第三十四条。政府投资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和配套用房,设施出租。出售收入全额上缴财政部门。按照 收支两条线。管理。统筹用于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维护,第三十五条,乡镇政府驻地的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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