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本规定3,0。1,电磁波暗室作为实验室,暗室是其中最为主要的测试用房,暗室的功能及水平决定了实验室的能力和水平.但是实验室还应包含配合暗室开展测试工作的其他设施。诸如测量系统.功能性用房.辅助用房等。因此.电磁波暗室工程建设项目除包含暗室专项建设外.还包含其他设施的建设.以及支撑暗室的建筑工程建设内容、3 0。2,在工程勘察设计领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在2002年联合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中 明确地将暗室工程归类为技术复杂的非标准室类项。暗室作为技术复杂的非标准室类项,界线内工程包括暗室内电磁波吸波工程.暗室内外电磁环境隔离的电磁屏蔽工程,界线外工程包括支撑暗室和其他设施建设的建筑工程和公用工程.暗室内设备基础、支撑平台,土建地面和沟槽设计与施工纳入建筑工程 3、0、3.暗室的建设内容和要求.无论是在设计还是施工方面采用的技术手段和评价标准等均不同于建筑工程,在电磁波暗室建设项目中。凡是将暗室作为专项进行独立处理的,既利于工程顺利实施.质量又容易得到保证 反之 工程出现的问题既多又大、容易造成许多不能解决的重大缺陷,因此。应对暗室工程开展独立设计.施工.招投标 施工监理.验收.并在此基础上.与建筑工程密切配合、3,0 4,暗室总体方案中的型体尺寸和功能性房间的组成与布局 是影响暗室技术性能和需要获得建筑工程合理支撑的首要因素.因此。新建电磁波暗室首先要明确暗室总体方案,才能实现暗室技术功能、并获得建筑设计的合理支撑 3。0 5 改造项目可实现的总体方案受原有建筑型体空间尺寸。结构承载能力.建筑基础状况 公用工程系统支撑能力等因素的限制、因此。改造项目对暗室性能的要求在可实现总体方案的前提下。不应超出暗室工程技术能力所能够达到的水平 3。0.6 不同受试设备对电磁环境性能有不同的要求.另外 处于同一状态、型体尺寸,测量系统、场地布局、吸波和屏蔽技术、下的暗室.在不同频率下能够获得的电磁环境性能也是不同的.因此 暗室的电磁环境性能应满足所有受试设备被测项目的要求,3。0.7 暗室可实现的电磁环境性能,取决于暗室工程设计和施工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但是,暗室建设最终能获得的电磁环境性能。应通过工程验收测量确定,3、0.8、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人体受到强电磁波功率照射 会产生严重伤害。因此.在强功率辐射试验测量中、必须对暗室采取电磁屏蔽措施、并在相关部位设置警示标志和安装报警探测装置、受高强度照射的部位必须安装高功率吸波材料。作业人员操作位容许微波辐射平均功率密度限量值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10436,89中第2章卫生标准限量值的规定。作业人员操作位容许超高频辐射功率密度限值采用现行国家标准.作业场所超高频辐射卫生标准,GB。10437,89中第2章卫生标准限值的规定,公众照射导出限值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 88中第2、2节导出限值的规定 3,0 9,暗室主体结构安全计算除应考虑暗室主体自身结构因素外,还应考虑测量系统和运输设施产生的荷载,以及建筑物的吊挂与支撑作用、3。0 10。暗室一般型体尺寸既高又大 内部设施占空比极低 暗室内部既无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测试过程中也不产生燃爆物质和明火,暗室内壁和设备表面敷设的吸波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低于B2级 除此之外 暗室和功能性房间布局关系要求严格 在建筑内布局相对独立。总体设计方案能够确保暗室不与火灾危险性类别高的其他部门布局在同一个防火分区内。因此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将暗室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定为丁类或戊类、主体结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 另外、为保证电磁环境性能.暗室内不宜设置灭火装备.受试设备测试中暗室内又处于全密封无人状态。以此实际情况出发,加强对电磁波暗室的火情报警措施 是与丁类或戊类火灾危险性类别要求采取的消防措施相适应的。3,0,12、鉴于在暗室内试验测量的受试设备技术性能千差万别,测量系统技术不同。以及电磁环境对测量不确定度影响机理和要求不一,用户需通过科学论证向工程设计单位提出总体和具体的要求,对暗室的具体要求,应包括暗室的型体尺寸和功能性房间组成与布局。测量系统设备配置和安装布局。静区等内容,设计单位需根据建设条件和暗室工程技术的可实施性、对用户的要求进行确认。在此基础上开展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