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东省煤矿在用无轨胶轮车检测检验规范 DB37/T 4195-2020
  • 山东省苹果园地整理与土壤管理 DB37/T 047-2020
  • 山东省化工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评估指南 DB37/T 4212-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人口 第9部分:生育保险信息 DB37/T 4221.9-2020
  • 山东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指南 DB37/T 4210-2020
  • 山东省住宅建筑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14-S1-2000
  • 山东省城镇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服务规范 DB37/T 4241-2020
  • 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 数据集 法人单位 第3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登记信息 DB37/T 4222.3-2020
  • 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2023年
  • 山东省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建设规范 第3部分:森林碳储量计算 DB37/T 4203.3-2020
,第三章,小城镇集体建设用地第九条,建设用地除依法必须征用转为国有外,可以不改变集体所有权性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第十条,兴办乡,镇,村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或者乡 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批准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手续,第十一条 镇政府按照.三集中,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可分期分批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及使用手续。第十二条、镇政府使用村集体土地必须签订协议,合理处置土地权益关系,对村集体依法进行土地补偿.可采取下列方式予以补偿,一,一次性货币方式补偿。二.从批准的建设用地中划出10、15,的土地、留给被占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生产生活用地,三 按合同约定逐年向被占地村集体支付租金。四。由村集体进行土地入股联营、参与分红、第十三条,集体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的标准从低征收、对先补后占和购买耕地占用指标 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复垦成耕地并等量置换为建设用地以及计划外通过整理新增地的60.纳入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的。可免缴耕地开垦费。第十四条、经批准的小城镇集体建设用地,可以由镇人民政府统一开发.通过土地市场,采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向土地使用者提供土地使用权,第十五条,办理小城镇集体土地农地转用及使用手续、暂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