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同履行11 0 1,工程承发包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本标准10,0。2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7日内,实施前.由合同双方共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单位要在施工现场保存各种合同复印件 11,0 1.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必须依照合同约定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同一方履行完合同时,必须立即向合同备案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完成后.合同双方要共同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履行情况评价,11.0。2 工程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应协同配合.进行工程合同管理 实施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索赔、终止和争议解决.11.0。3 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项目计价方式 建设单位必须依照施工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拨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结算款和尾款。11 0,4.施工现场发生索赔.工程变更。经济签证事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准确收集整理相关证据资料 并提出准确合理的工程量和单价、及时报送建设。监理等相关主体的责任人,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认 11 0、5,施工过程中的洽商变更。经济签证.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11、0、6.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拒不签证、拖欠进度款事项 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执行合同约定方式等合法,有效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和利益,11,0.7。施工过程中发生地震,疫情,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事件.各方责任主体应分工协作 相互配合.妥善解决影响合同履行的各类因素,公正,合理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索赔.11。0 8、工程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时限等具体内容,未明确约定的、必须按照下列时限办理工程结算.1、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d内向建设单位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 2、建设单位自接到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1000万元以下工程审核期为28d,1000 5000万元的工程为42d、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为56d,11.0,9,工程结算阶段双方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建设单位为解决争议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牵头解决影响结算时间的争议和纠纷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