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同履行11、0。1,工程承发包双方必须依法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本标准10.0。2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必须在合同签订7日内,实施前.由合同双方共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监理单位要在施工现场保存各种合同复印件。11,0,1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必须依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同一方履行完合同时.必须立即向合同备案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履行完成后,合同双方要共同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同履行情况评价、11,0 2,工程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应协同配合、进行工程合同管理 实施合同订立,履行 变更 索赔,终止和争议解决.11 0.3。在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项目计价方式,建设单位必须依照施工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拨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和尾款、11.0,4,施工现场发生索赔,工程变更,经济签证事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准确收集整理相关证据资料.并提出准确合理的工程量和单价,及时报送建设,监理等相关主体的责任人、以书面形式进行签认。11、0 5。施工过程中的洽商变更 经济签证,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11、0。6,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拒不签证,拖欠进度款事项,施工单位应及时采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执行合同约定方式等合法.有效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和利益 11。0 7.施工过程中发生地震,疫情、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事件,各方责任主体应分工协作、相互配合 妥善解决影响合同履行的各类因素,公正 合理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 工期索赔,11.0。8。工程施工合同应明确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时限等具体内容,未明确约定的。必须按照下列时限办理工程结算 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8d内向建设单位报送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2。建设单位自接到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 1000万元以下工程审核期为28d 1000.5000万元的工程为42d,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为56d,11.0,9。工程结算阶段双方发生争议和纠纷时 建设单位为解决争议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牵头解决影响结算时间的争议和纠纷.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