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资质管理第五条检测机构从事本规定。附件一,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对从事,附件一,以外的质量检测业务的、应经潍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或未经备案的,不得承担与建设工程质量有关的检测业务。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技术资料、所在单位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申请检测资质应满足本规定。附件二,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的要求将所需材料一次性报潍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转报山东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检测机构申请检测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三,股东组成,验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四.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计量检定合格证书、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六,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培训合格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七。检测机构管理制度及质量控制措施,八、市。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意见表 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采用建设部统一制定的式样,资质申请单位可在山东建筑业网站下载、第八条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满50个工作日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资质证书有效期满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资质.其资质自动失效 不得继续从事检测活动.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下列行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时,经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复核.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加盖延期专用章 不再审查,检测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不予办理资质证书与备案延期手续、资质证书自行作废,且一年内不得申请资质,一,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的。二.转包检测业务的 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致使事故损失扩大的,五、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者鉴定结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