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监理范围及内容第六条 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监理.一.总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三.住宅工程项目 四,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五,外资 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六 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的建设项目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前款规定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实行监理.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第七条.设计阶段监理的内容。一,协助建设单位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评选设计方案。二 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督促合同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同鉴证.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三。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四,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五.审核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六,审核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设计规范。七,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第八条 施工阶段监理的内容,一,协助建设单位招标 编制.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二,核查施工图预算 三 协助建设单位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并督促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同鉴证 四.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开工手续.五,确认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六、组织施工图纸会审,七。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八。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九 审核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十 控制工程进度 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十一。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十二,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十三。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十四.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十五 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十六,参加工程验收 核查工程结算,第九条,保修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为负责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回访、监督保修直至到规定的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