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监理范围及内容第六条,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监理。一.总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工业 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三,住宅工程项目。四。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五,外资,中外合资、国外贷款。赠款 捐款建设的工程项目。六,政府投资兴建和开发的建设项目,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前款规定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实行监理 由建设单位自行决定,第七条,设计阶段监理的内容,一,协助建设单位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评选设计方案 二,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督促合同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同鉴证.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三 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四、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五、审核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六.审核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和设计规范.七,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第八条.施工阶段监理的内容.一 协助建设单位招标,编制 发送招标文件 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二,核查施工图预算,三.协助建设单位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 并督促工程承包合同双方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合同鉴证。四.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开工手续 五,确认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六,组织施工图纸会审.七,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八.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九.审核施工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十 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十一、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十二,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十三.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十四.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十五,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十六、参加工程验收。核查工程结算。第九条,保修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为负责检查工程状况、参与鉴定质量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回访。监督保修直至到规定的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