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共设施布局原则、3、0,1城市公共设施布局要与城市的规划功能定位、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社会需求相适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以市和区为单位.合理布局 分级配置,统筹安排,各单项设施的规模在符合本规定的最小规模的前提下。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扩大.各设施可统筹安排.总量控制要符合本规定的要求.3。0,2根据居住区人口规模配置不同层次的服务设施、其用地面积可按人口规模插入法计算 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超过居住区规模的,应根据周围的设施配置状况、兼顾设施规模的合理,适当配置一些更高层次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介于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居住小区和基层社区之间时 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套的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和周围的设施状况。增设高一级的有关项目和增加有关指标.在与人口配置相对应的总体指标控制下、可根据不同的布局方式.在居住区,居住小区、基层社区各层次合理设置相应规模的服务设施。3.0 3在规划布局的形式上。在确保配套面积的前提下。可根据所处区位 周边环境、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根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功能与特点、设施可采取集中,分散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局方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为形成公共活动中心的地域空间感和发挥设施的集聚效益,鼓励将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多种公共设施集中布局,结合城市广场.公共绿地设置.形成各个层次的公共活动中心,3、0 4为进一步发挥公共服务设施的集聚作用 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利用、下一级的公共设施可与部分上一级的同类型公共设施结合设置 上一级的公共设施也可与部分下一级的同类型公共设施结合设置。如市级文化 体育设施可替代部分区级文化,体育设施、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可与居住小区级同类型公共服务设施结合设置,在总体指标满足的情况下,各级的指标可适当调整 为适应社会多元化 综合性发展需求、为居民提供一站式公共社会服务。鼓励不同类型的设施在满足使用功能和互不干扰的前提下,在平面和垂直层面采用集中组合的布局方式.3 0,5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按规划控制公共设施用地,不得随意更改和取消,公共设施发展备用地.分期实施的地块,近期可按实施条件设置临时绿地等、时机成熟再按规划建设公共设施.3.0、6城市各级公共设施包括省。市.部队等设置的公共设施应统筹配置.合理布局 发挥资源共享,优质互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