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除。尘13、4,1。局部排风系统排出的有害气体。当其有害物质含量超过排放标准或环境要求时应采取有效净化措施.13。4,2,放散粉尘的生产工艺过程应采用机械除尘 机械与湿法联合除尘.13.4.3。建筑卫生陶瓷厂放散粉尘的设备。其密闭形式应根据工艺流程,设备特点、生产工艺.安全要求及便于操作,维修等因素确定,13,4.4.吸风点的排风量应按防止粉尘或有害气体逸出的原则通过计算确定,有条件时可采用实测数据或经验数值,13。4,5 确定密闭罩吸风口的位置 结构和风速时应使罩内负压均匀,防止粉尘外逸并不致把物料带走、吸风口的平均风速宜符合表13、4。5的规定,表13.4.5、吸风口的平均风速值表13,4,6、除尘系统的排风量应按其全部吸风点同时工作计算、13 4、7,建筑卫生陶瓷厂除尘风管内的最小风速不应低于本规范附录H的规定 13。4,8、除尘系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同一生产流程.同时工作的扬尘点相距不远时宜合设一个系统。2、同时工作但粉尘种类不同的扬尘点.当工艺允许不同粉尘混合回收或粉尘无回收价值时可合设一个系统、3.当温。湿度不同的含尘气体混合后导致风管内结露时应分设系统.13、4,9.除尘器的选择应根据下列因素并通过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1。含尘气体的化学成分,腐蚀性。爆炸性 温度,湿度,露点.气体量和含尘浓度、2、粉尘的化学成分.密度.粒径分布。腐蚀性。亲水性.磨琢度、比电阻,粘结性.纤维性和可燃性。爆炸性等。3。净化后气体的容许排放浓度,4,除尘器的压力损失和除尘效率 5.粉尘的回收价值及回收利用形式,6.除尘器的设备费。运行费 使用寿命,场地布置及外部水,电源条件等,7,维护管理的繁简程度,13,4、10.建筑卫生陶瓷工厂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根据生产条件,除尘器类型 粉尘的回收价值和便于维护管理等因素、应采取妥善的回收或处理措施,工艺允许时 应纳入工艺流程回收处理,处理干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时应采取防止二次扬尘的措施 当收集的粉尘允许直接纳入工艺流程时.除尘器宜布置在生产设备,包括胶带运输机,料仓等。的上部 当收集的粉尘不允许直接纳入工艺流程时,应设储尘斗及相应的搬运设备,13,4、11。干式除尘器的卸尘管应采取防止漏风的措施 13,4。12、吸风点较多时、除尘系统的各支管段宜设置调节阀门 13,4、13。除尘器宜布置在除尘系统的负压段.当布置在正压段时,应选用排尘通风机.13,4、14 工厂招待所及大,中型公共食堂的厨房应设机械排风和油烟净化装置 其油烟排放浓度不应大于2,0mg。m3.条件许可时,宜设置集中排油烟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