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自动化10 1、生产过程自动化10,1。1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的生产自动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在条件许可时应实现大区域生产线的自动化、有条件时应设置集散型计算机控制系统。DCS、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和管理 2,窑炉自动化控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控制方法对窑炉的温度,压力,气氛进行精确调控 其控制对象的参数信息应能反馈到控制室 3、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区域应设置工业电视装置、4,原料车间宜设集中控制和拉绳停机装置。5,喷雾干燥器 窑炉等设备应有熄火保护和联锁保护装置 6 建筑卫生陶瓷工厂宜设置产品生产信息系统、10。1,2 煤气站,配气站及调压站系统检测与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火灾危险场所自动化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2,检测与控制系统应能反应主机设备安全及运行过程,并能进行数据及参数的检测。显示和报警,3、检测与控制系统应能对有火灾、爆炸。有害气体泄漏等危险场所的通风状况进行检测及报警,10.1、3。控制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控制室设计应根据工艺控制要求和自动化控制原理确定设置中央控制室或分车间控制室 控制室不宜过于分散.2、控制室应位于被控区域的适中位置 应满足生产控制的要求,方便电缆管线进出、避开电磁干扰源、尘源和振源等、3,控制室应有防尘。防火。隔声,隔热和通风等设施、并铺设防静电活动地板 设置空气调节系统。4.控制室应设置双回路供电电源 其电源从母线引出,不应与照明、动力线路混用.5、不间断电源、UPS 装置要有足够容量.其供电的延续时间不宜小于20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