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资金管理及拨付第四十九条,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建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省财政厅、省交通厅制定的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强化筹资和资金使用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树立节支增效的理财观念.努力降低建设成本,第五十条、对列入省干线公路建设规划的非招商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财政分别进行定额投入、市财政定额投入标准,一。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原则按120万元 公里给予补助、并根据道路等级、宽度,各县,市,经济状况区别对待,二,二级及以上公路的特大桥。大桥、隧道 按路基相对应的桥梁隧道宽度、每平方米分别为1750元,1500元。1250元的补助标准。三.省,市定额投入之和不得超过工程总造价 第五十一条。对列入省干线公路建设规划的招商项目和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其他干线公路项目.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第五十二条 省.市定额投入干线公路建设的资金实行专账管理 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其他项目.不得用于项目的征地拆迁,如出现挪用。滞留补助资金,市财政将停拨或扣回补助资金,第五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 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不得拖欠工程款,第五十四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将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工作纳入合同管理范畴。第五十五条,市审计部门根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财建.2001。591号 组织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审.第五十六条、干线公路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应严格遵守,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通知 交审计发。2002 64号 和 交通部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交审计发,2002 62号,的规定、未经审计的项目不得付清工程尾款,不得报批竣工财务决算、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第五十七条,干线公路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参照,湖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的通知。湘交计统字.2005 67号、湖南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公路工程工程计量支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路工程字 2005,290号,执行,第五十八条,市定额补助资金的拨付由项目业主根据工程进度向市干线办提出申请,填报工程进度报表和资金拨付申请表.市干线办组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等成员单位对申报项目工程量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 审核会签后,由市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市财政局根据审批后的资金拨付申请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位、第五十九条 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市财政暂留项目市补助资金的5,作为项目质保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