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车辆行驶。第七条。车辆在市区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解放门以东.滨河东路以南.天水路以西。民主东路,民主西路 白银路以北范围内、不含上述路段,以及西津东路、西津西路、解放门至柳家营十字。建兰南路、西站西路 敦煌路南段,兰石技校十字至西站西路.每日7时至21时,禁止1吨以上,含.货运车 客货两用车通行 二,解放门以东,滨河东路以南 平凉路以西、民主东路 民主西路,白银路以北范围内.不含上述路段.每日11时30分至12时30分及17时30分至18时30分,禁止0.5吨以上,含 货运车通行、三.解放门以东,滨河东路以南.五里铺十字以西。南山战备路、不含战备路。以北范围内,每日7时至22时.禁止清运垃圾。粪便的机动车通行 四。南山公园路禁止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通行、节假日除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公路客运车辆外,禁止货运车及19座以上客运车通行,五、途经市区的过境货运车辆,按市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路线行驶,前款规定禁止车辆通行路段内的单位自用车辆,可凭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的通行证通行,第八条,市公安交警部门应当根据本市道路交通状况,设定和调整禁止机动车左转弯.掉头,停靠、超车和限速及单向行驶的路段、并设置相应标志。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及军车在执行紧急.特殊任务时,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应保证交通安全,并在任务结束后向公安交警部门说明情况 第九条。对部分机动车辆实行隔日运行,限量通行,每日7时至20时、敦煌路以东,滨河东路,滨河中路以南.五里铺桥以西,白银路、民主东路,民主西路.火车站东路以北范围内,含上述路段、本市各类客运出租车和小客运车、小公共汽车一律按号牌尾数单号单日通行 双号双日通行,但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受限制。第十条 小型客运出租汽车在西津东路.临夏路,中山路 庆阳路。皋兰路北段 铁路局广场以北,金昌路.东岗西路等路段 应当在公安交警部门划定的出租车临时停车点停靠,上下乘客,其他路段在不影响交通.不堵塞道路的前提下 应当按照乘客要求在路边停靠.上下乘客,第十一条。市公安交警部门应当根据本市道路交通状况,开辟并适时调整公交专用车道.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公布执行,每日7时至19时。公交专用车道只准本市公共汽,电车、含小客运车、小公共汽车,下同 通行 禁止其他机动车行驶或停放。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路段、公共汽,电车不得在其他车道行驶或停放.公共汽,电车不得在公交站点滞留等候乘客,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行驶途中上。下乘客和敞开车门招揽乘客 不得互相追逐抢拉乘客、第十二条 秀川桥以东.七里河黄河大桥,大砂坪三岔路口 盐场路以南。东岗立交桥以西,南山战备路以北范围内 含上述路段,禁止农用车和拖拉机通行,但拉运蔬菜 瓜果,花卉等时鲜农副产品的可在每日。23时至次日5时通行,本市地产新出厂的农用车、拖拉机在此时段内可凭出厂证明单程通行.第十三条.解放门以东。五里铺桥以西、滨河东路以南。火车站东路。民主东路。民主西路、白银路以北范围内。含上述路段,以及西津东路。西津西路.解放门至柳家营什字、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各类人力三轮车、架子车。滚轴车等非机动车通行,但拉运瓜果 蔬菜、花卉等时鲜农副产品和副食品的,可在避开上.下班车辆通行高峰期和不影响交通、不堵塞道路的前提下、驶入上述范围内各市场。19时后驶出市场、第十四条,摩托车应当在机动车道按线行驶。在公安交警部门批准的停车点停放,禁止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和在非停车场,点停放、禁止改装、拼装的摩托车挂牌入户,上路行驶 第十五条 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应当按规定申领号牌和行驶证 否则不得上路行驶。禁止向非残疾人租借,出售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第十六条.禁止擅自在机动车和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上加装.改装蓬厢设施,禁止在非机动车上安装机械动力装置上路行驶。第十七条。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特种车辆及军车和甘O号牌车辆以及其他装有警报器的地方车辆 无紧急 特殊任务时、应当严格按照交通标志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行驶、停放、不得使用警报器和高音喇叭。不得随意停放,公安交警部门应当对前款所述车辆加强管理。对特种车辆 甘O号牌车辆和其他装有警报器的地方车辆的违章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对军车的违章行为,应当依法予以处罚或者进行记载,并将记载情况和相应的处分建议自记载之日起10日内向军队警备部门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