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及时查处和遏制违法建设,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黄冈市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黄冈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主要包括黄州区的赤壁。禹王,东湖。南湖等四个办事处.路口新区 黄冈经济开发区.市农业三场,农场,渔场。林场,等.因黄冈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调整市区城市规划区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随之调整,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规划,土地,建筑、房产等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未经规划。国土资源,建设部门批准。或不按批准要求进行建设的行为,建。构、筑物未经规划等部门验收且有违法建设情形,给社会造成的直接危害仍然存在的。属于违法建设的继续状态.第四条 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分工 负责实施本办法。核查违法建设事实、处理违法建设行为.一.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按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进行建设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二,未经批准或骗取批准擅自占地进行建设的.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非法买卖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三、未依法取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未依法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擅自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查处 第五条,黄州区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建设行为负有管理责任。并负责本办法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组织实施。市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市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办.市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查违办。负责具体协调落实 监督实施和检查督办.第六条 下列部门和单位应当协助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一,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地产权证时.应当查验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证.产权证规定的房产用途应当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用途一致。二.工商 环保。文化,卫生.公安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有关执照,许可证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查验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屋产权证件并核对其用途.未取得合法的产权手续或者改变规划核定用途、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得核发有关证照,三。供水、供电。电信、燃气等企业在为建成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提供服务时。应当查验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 经查验无上述三证或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定为违法建,构,筑物的、供水、供电,电信,供气等企业不得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