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信息统计与效益监测,第二十一条 建立完备的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建设项目信息由县.区,发改部门负责审核,汇总报送,汇总报送的信息内容包括,1、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月报表 2 上半年和年度建设项目完成情况,3、上半年和年度粮食补助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兑现情况.4,全年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总结,包括项目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实施效果 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等.工程开工后 各县,区,项目办应于每月28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月报表,每年7月5日前和次年1月5日前.应向市发改委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分别上报上半年信息,年度信息和全年工作总结、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由市发改委将汇总分析情况上报省发改委等省级相关部门.除明确批复的跨年度工程外 所有项目原则上必须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验收,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实行效益监测 效益监测分为项目工程区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退耕农户生活三类,生态环境监测,主要监测退耕还林地区退耕还林以来工程区植被盖度,生物多样性,土壤理化性状、水土流失状况.河川径流量,含沙量,降雨量。大风、沙尘、天数等连续动态变化信息,经济社会发展监测,主要监测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掌握退耕还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退耕农户生活监测,主要了解退耕农户收入,口粮保障.能源消费的信息,掌握退耕农户长远生计解决情况.第二十三条,生态监测委托现有的监测技术力量和队伍组织实施,市林业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农牧局按照国家统一指标和方案负责监测技术指导和监测结果汇总,经济社会发展和退耕农户生活监测由市统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