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信息统计与效益监测、第二十一条、建立完备的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建设项目信息由县,区。发改部门负责审核 汇总报送.汇总报送的信息内容包括。1 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月报表。2,上半年和年度建设项目完成情况,3、上半年和年度粮食补助和生活费补助资金兑现情况,4 全年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总结、包括项目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存在问题。实施效果.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等.工程开工后.各县、区 项目办应于每月28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月报表、每年7月5日前和次年1月5日前 应向市发改委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分别上报上半年信息,年度信息和全年工作总结。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上报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由市发改委将汇总分析情况上报省发改委等省级相关部门 除明确批复的跨年度工程外。所有项目原则上必须当年开工,当年建成,当年验收,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实行效益监测.效益监测分为项目工程区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发展、退耕农户生活三类、生态环境监测,主要监测退耕还林地区退耕还林以来工程区植被盖度、生物多样性,土壤理化性状。水土流失状况、河川径流量,含沙量,降雨量,大风。沙尘。天数等连续动态变化信息。经济社会发展监测.主要监测退耕还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掌握退耕还林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退耕农户生活监测.主要了解退耕农户收入.口粮保障。能源消费的信息 掌握退耕农户长远生计解决情况 第二十三条,生态监测委托现有的监测技术力量和队伍组织实施,市林业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农牧局按照国家统一指标和方案负责监测技术指导和监测结果汇总.经济社会发展和退耕农户生活监测由市统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