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平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根据.甘肃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1,27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 平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调整规划,2011,2015年,中基本口粮田建设 农村能源建设 生态移民 后续产业发展及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补植补造等建设项目的管理、第三条,基本原则。坚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相结合、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农户自我发展相结合.坚持执行国家统一政策与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相结合.坚持目标,任务 资金,责任,四到县 区 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第四条.实施目标,加强林木后期管护、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绝砍树复耕现象发生。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通过实施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 后续产业发展及技能培训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生产以及长远生计问题 第五条,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并组织实施.即按规划编报计划。按计划编制方案.按方案编制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和验收,以退耕还林工程县,区,为基本建设单位,以退耕还林村为基本单元、确保覆盖相当比例的退耕农户.统筹落实各项巩固成果措施、切实发挥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