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平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建设质量和效益,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根据 甘肃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甘政办发 2011,27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平凉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调整规划 2011、2015年。中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 生态移民 后续产业发展及退耕农民就业创业转移技能培训,补植补造等建设项目的管理,第三条,基本原则、坚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与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相结合.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农户自我发展相结合。坚持执行国家统一政策与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相结合,坚持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区,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第四条,实施目标,加强林木后期管护 搞好补植补造、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杜绝砍树复耕现象发生.确保退耕还林成果切实得到巩固 通过实施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及技能培训等措施。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农户生产以及长远生计问题、第五条,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并组织实施、即按规划编报计划,按计划编制方案、按方案编制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和验收,以退耕还林工程县、区 为基本建设单位,以退耕还林村为基本单元,确保覆盖相当比例的退耕农户、统筹落实各项巩固成果措施,切实发挥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