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市城投公司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鄂州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鄂州政规 2009、17号.下同。实施行政问责、一、挪用工程专项资金或不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导致政府违约,承担违约损失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二.不按规定程序拨付工程款项,致使项目资金被冒领.骗领 导致重大损失的,三、不履行联合会审召集人职责.致使工程进度被拖延或者财政资金遭受损失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追究建设主体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一 因怠于履行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的具体职责、导致工程不能开工,影响市政工程建设按计划实施的,二 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按规定程序组织招投标 或组织招投标,但不与中标单位签订 工程施工合同 和 工程监理合同.导致工程建设招标违反合同和监理等制度规范的,三,不履行,工程施工合同 和.工程监理合同,当事人职责.导致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方面出现重大违约的。四,不如实核定工程进度。导致工程价款被骗领的、五、不及时组织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导致工程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六 对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不组织移交.导致工程不能投入使用的,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追究市拆迁安置机构直接责任人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一。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涉及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不依职权组织摸底调查 核定拆迁工程的量和价。不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或不组织落实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延误工程进度的、二 不如实核定补偿安置费或指定的拨付对象错误、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追究市住建委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一,不履行对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管职责 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重大问题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二.不履行对建设主体监管职责,致使工程进度严重滞后的、三,不严格 施工许可证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程序。擅自降低许可条件,或不加强对许可证的管理、导致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获得许可资格、带来重大安全隐患的。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追究市招投标监管局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 一。不履行招投标综合监管职责 导致招投标严重违反操作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二 因打击不力。导致招投标市场秩序混乱。发生严重的围标.串标。买标行为的,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 依法追究市投资审计局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 一。不履行工程预算审计职责、致使工程拦标价无法确定。影响工程招投标的 二,不进行或不及时进行工程的跟踪审计、导致工程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的量和价无法确认,影响工程进度的,三,决算审计出现重大失误造成政府重大损失的 第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追究工程接收单位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和行政责任.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一.不按规定接收已经竣工验收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导致工程无法投入正常使用的、二,不履行对移交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和管理职责.致使市政基础设施被人为损坏或管理处于混乱状态的、第五十二条。市财政、监察部门因不依法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导致项目资金被贪污 挪用或随意拨付、依法追究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市城管局.鄂州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控违查违职责。导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进度受阻,建设成本上升。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行政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