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城市整体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区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本市建成区范围内 在土地性质,组织结构。居住环境等方面仍保留原农村特征。被城市包围且具有一定规模的聚居村落、第三条,城中村改造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政府引导.街村为主。市场运作.统一规划、统一拆迁,分步实施.功能配套、成片开发的原则、第四条。城中村改造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项目开发建设,土地统购统储.环境综合整治三种改造方式.项目开发建设改造方式,是指将城中村现有土地划分为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绿化及道路广场用地等。按照项目规划 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与其合作。合资的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分步实施开发建设,土地统购统储改造方式,是指由土地储备机构对城中村集体土地进行统征统储.依法出让,由获得土地使用权和开发权的开发商按规划要求实施改造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改造方式,是指对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不齐全,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差的旧城区.棚户区 由政府投入资金,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与其合作。合资的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进行综合治理的改造建设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相关优惠政策 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竞标独立开发或者参与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