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湖北省全轻混凝土建筑地面保温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42/T 1227-2016
  • 黄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 随州市古银杏树保护条例 2023年
  • 恩施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DB4228/T 016-2017
  • 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 2023年
  • 湖北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规范 DB42/T 1610-2020
  • 湖北省规模猪场生物安全建设与管理规范 DB42/T 1560-2020
  • 湖北省合理耕层构建的水旱轮作耕整作业技术规程 DB42/T 1587-2020
  • 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 小型公共场所(试行) DB4212/T 25-2020
  • 湖北省医院病患陪护服务通用规范 DB42/T 1597-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及时制止和查处违法建筑行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在湖北省黄石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复函。国法函、2002、163号 的规定.结合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黄石市城区,含黄石经济开发区 下同、以下简称管委会、大冶市 阳新县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关管理规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法建筑是指未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证件或者未按照上述证件规定事项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建立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协调机制,分别在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设立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区工作协调办公室 市工作协调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规划.建设 国土 房产,城管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组成。区工作协调办公室成员构成由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确定、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考核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工作、定期研究 通报违法建筑综合整治情况、协调处理查处违法建筑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第五条违法建筑的监督管理实行以区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源头控制、快速处置,协作配合,实施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违法建筑的控制和查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建立问责机制,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的工作经费实行预算单列,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