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附.则,第五十五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建设是指城市道路.含桥梁,广场、公共交通 含停车场.供水.排水 燃气。热力,供电 通信 园林。环卫。污水处理 防洪.垃圾处理等公共设施建设。第五十六条、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补偿.补助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房屋拆迁实施细则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发布的、合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已批准的拆迁项目,其补偿安置.各项补助标准按原规定执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