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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客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 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的发车时间运营的。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一,项规定.采取欺骗手段招揽旅客的。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 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 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使用未取得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的车辆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聘用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2000元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由原许可机关吊销车辆运营证。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报告原许可机关.擅自终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 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和车辆运营证、二,擅自转让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和车辆运营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 县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未持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上岗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出租汽车里程计价表显示的金额收取运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三.超出许可的营运区域营运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 四、故意绕行或者营运中未经乘客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五.无故拒载乘客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第五十九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建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二.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在道路运输车辆上安装,使用具有监控功能的设施的 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随车携带班车客运标志牌的、给予警告或者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二级以上道路旅客运输站,场,未配置,使用行李安全检查设备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站。场 因配载造成道路运输车辆超限 超载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从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 未按照有关标准进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的,二,未经综合性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的 三、不如实出具检测报告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执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璐运输相关业务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五,违法扣留车辆、车辆营运证的、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七,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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