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供水管理第二十八条、城市供水部门和自建设施的对外供水的企业。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资质证书,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供水部门因设备维修和工程施工等有计划停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并提前通知用户.第二十九条,城市供水部门.要按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卫生防疫部门按国家规定进行监督监测,使饮用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第三十条、城市供水部门直接从事供水人员要定期体检 第三十一条 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单位 要保证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及用水设备的完好、并负责定期清洗消毒.卫生。防疫部门按国家规定进行监测。防止水质污染.第三十二条、有二次供水的单位 要设专人管理,实行全日制供水,不允许采用定时供水的方式影响用户正常用水,使用城市供水的所有用户除按规定交纳水费外,还要向物业和产权部门交纳二次供水设施的维修,养护 管理费和用于二次供水设施的电费 第三十三条,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要到城市供水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用水、临时用水的,期满后需要继续用水应续办手续 建设工程用水。必须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城市供水部门办理手续。第三十四条 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未到城市、供水部门办理用水性质变更手续的,不准将生活用水用于生产和经营。第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盗用 转供.转售城市供水。第三十六条 城市供水按水表计量收费。暂无水表的。按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环卫、绿化。市政 消防等专业公益事业性用水.应当装表计量收费,第三十七条,用户水表发生故障时。当月用水量按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计算收费、并及时修复水表、对于水表超过检定周期不检定的,当月用水量按前3个月的平均用水量再加1至2倍的水量收费。并限期检定。第三十八条、城市消防上水鹤,消火栓,和单位的自备消火栓。由城市供水部门进行铅封,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开封用水.发生火警时可开封用水,扑救火灾后应立即通知供水部门铅封.使用城市公共消防用水的 由消防部门向供水部门报送水量缴纳水费、使用自备消火栓的 由产权单位报送水量缴纳水费.第三十九条、使用城市供水的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交纳水费,不得拖欠和拒付,门市和住宅为一舍,生活用水和商服用水界定不清的 统一按商服用水标准交纳水费.各项基本建设项目 必须在开工前缴纳城市供水增容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