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本规定中部分术语解释如下.一。旧城区。是指建成时间超过30年的历史城区.其中中心城区旧城区范围包括环市路、恒福路,永福路,越秀区与天河区区界以南.广州大道以西。昌岗路.新港路以北.白鹅潭珠江水道。鹤洞大桥.同德涌以东的地区 面积约54平方公里,市桥,新华.荔城,街口的旧城区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划定、二,都会区.是指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番禺区、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 黄埔区除知识城和九龙镇区以外的地区,三、容积率。是指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与可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四,建筑密度 是指建设用地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占用地面积的比例、五。建筑面积 是指建、构,筑物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外围结构面水平投影面积,包括主要功能空间.附属功能空间和墙体结构的面积,不包括外墙结构面以外装饰面层部分面积。六,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构。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墙表面之间的水平距离,七 高层居住建筑。是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高层民用非居住建筑,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居住建筑,八,塔式建筑,是指各立面高宽比均大于3 2的建筑、板式建筑,是指非塔式建筑的其他建筑,两幢塔式建筑连体布置的。按照板式建筑有关规定执行,九、南北向 建筑是指建筑正南北向布置或者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 布置.东西向,建筑是指建筑正东西向布置或者东,西,偏南45度以内、不含45度.布置,建筑开窗面积较多的朝向为主朝向,十。遮挡,是指相邻建筑的阳光遮挡关系,位于南面或者东面的建筑称作遮挡建筑,位于北面或者西面的建筑称作被遮挡建筑,十一.建筑高度,一般指室外自然地坪计算至建筑女儿墙顶或者檐口的高度 因机场,气象,通讯。军事设施等保护有净空高度限制时,建筑高度应计至天面附属构筑物顶点、十二 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值 十三,非公寓式住宅。是指有独立用地 垂直交通一家独用,独立或联排布置的低层住宅、十四,居住用地内。是指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范围。十五。完成,是指建设工程按、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通过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规划批准文件且仍然有效的.有关技术标准按照相关批准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