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四十二条。勘察设计要做到适用,安全.经济,美观,勘察设计单位不得随意提高建设标准和结构安全度、严禁无地质资料.无结构计算的工程设计。第四十三条,勘察设计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技术阶段和深度要求进行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必须逐级审核。分别签字,第四十四条 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必须按照以下依据进行,一,工程立项文件或者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二、与勘察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合同.三,勘察设计需要的基础资料,四,勘察设计标准 规范。规程 五,法律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第四十五条.各技术阶段设计必须同时开展技术经济分析工作、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设计文件中要做多方案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最佳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包括投资估算 初步设计文件必须包括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必须包括施工图预算。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必须准确,完整、符合国家和省的计价的有关规定,概算人员必须是取得省级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工程设计概算.预算编制工作均由该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单位负责。第四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给建设单位的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满足勘察设计合同的要求。二,符合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计算准确.文字说明清楚。图纸清晰、三、有关勘察设计人员在勘察设计文件签字、四。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图专用章、单位资格证号章,注册建筑师执业专用章以及国家规定的必须加盖的其他印章,第四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配合施工.负责交代设计意图。解决施工过程中因设计而产生的问题,并参加投产试运行和竣工验收,第四十八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全省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进行抽检,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各有关部门可对,本地区,本系统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质量进行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