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第三条、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 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泉城特色.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法律,法规 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