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工程招投标管理第九条 工程招投标工作应在有形的公路建设市场内进行,天水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公路建设市场,并负责维护市场的统一开放.合法竞争,促进公路建设市场的有序发展 第十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交通厅,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肃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等有关法规进行。第十一条,除利用扶贫资金进行的以工代赈、民工建勤.民办公助项目外、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第十二条,以工代赈等不宜进行公开招标的公路工程项目 除抢险救灾或群众义务投劳参建的路基土石方工程不宜招标外 原则上要求对重要的构造物工程及路面工程参照邀请招标形式进行招标,选择具有相应公路资质的企业承担建设任务,国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进行招标,第十三条、凡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提供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提供相关批件,经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实施,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一。确定招标方式。二、组织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三,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函 四.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五 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六,组织投标人勘察工程现场 针对投标人的询问。解释招标文件中的疑点。七,组织编制标底,八,接受投标人的投标书,九.按照招标文件写明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十 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编制评标报告.十一、由项目法人确定中标人 评标报告报送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备,发中标通知书、第十四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设立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工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组成人员为5人以上单数 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专家从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十五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应邀请公证机关,监察部门对项目开标,评标。定标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