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鉴定机构的设立与鉴定实施第十七条,鉴定工作由批准的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承担。鉴定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择优建站,和、培训与考核分离、的原则设立,原有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建立的涉及建设行业工种鉴定的鉴定机构,由两厅共同组织或委托市。州,地.相应部门对其必备条件进行评估确认.对新申请建立鉴定机构的,根据分级管理原则、由两厅共同组织或委托市,州、地 相应部门 根据 甘肃省职业技能鉴定暂行办法、甘劳培发.1994、第168号。进行评估,经评估审查具备条件的 由两厅联合批复.核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标牌及鉴定许可证,鉴定机构统一纳入全省职业技能鉴定体系管理。第十八条。按照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原则.省属鉴定机构由两厅共同管理.市,州、地.属.县,区.属鉴定机构分别由市,州,地 或县 区 建设.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第十九条 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一,初.中,高级工申报条件、1。学徒工学徒期满.或者连续从事本工种2年以上者,或者经培训结业考试考核合格,可申报初级技术等级职业技能鉴定.2,在本工种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者取得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在本工种工作3年以上、企业现有工人技能工资等级4级以上或者经正规中级技术等级培训 可申报中级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3.在本工种连续工作7年以上或者取得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4年以上。企业现有工人技能工资10级以上或者经正规高级工培训、可申报高级技术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二。技师申报条件。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 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2,具有传授技艺和培养技术工人的能力 并能指导中级以上技术工人进行操作.3 参加技师考评前培训.成绩合格,4。除上3款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或者两厅核发的本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或者技术等级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含 以上、经本职业正规技师培训1月以上.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或者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2,在本工种连续工作15年、含.以上。或者在本工种累计工作20年.含,以上、年龄在50岁以上.并取得本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者技术等级证书,3,高级技工学校高级部.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班的毕业生 经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 获得。双证。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连续从事本工种3年以上.4。在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或者两厅批准举办的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总分前3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总分第1名。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可由竞赛主办单位会同职业鉴定机构向考评办公室申报技师资格考评。考评可免去操作技能的考核,但需参加技术,业务.理论考试和综合评审,5,具有本工种高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不受任职年限限制、获本职业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10名或者二类技能竞赛前6名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6名者,获本职业省级技术革新三等奖或者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者 全国技术能手或甘肃省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6,具有本工种中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越级申报技师资格考评 获本职业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3名或者二类技能竞赛第1名,获本职业省级技术革新或者技术发明一等奖或者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三 高级技师申报条件 1 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作风、遵纪守法,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2.具有本职业,工种 较高的专业知识.有高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操作技能 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本单位做出突出贡献,在本单位和本地区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 是单位公认的技术尖子,3。能够积极学习 消化,推广和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技术攻关和解决本职业高难度生产技术问题等方面成绩显著,并取得明显的环境效益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具有培养高级工和技师的能力 能热心传授技艺,绝招,并指导。带领技术工人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5.参加高级技师考评前培训。成绩合格。6、除上5款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本工种中级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高级技师培训2月以上,并取得毕 结 业证书,或者连续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2 具有本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申报高级技师考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获本职业国家一类技能竞赛前6名或者二类技能竞赛前3名、获本职业省级技术革新或者技术发明二等奖或者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中华技能大奖或者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二 申报程序。申报鉴定初。中、高级工的人员、应向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填写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三份。经鉴定机构审核后发给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参加考核,考评,申报鉴定技师 高级技师的人员,应向考评办公室或者其委托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一式五份、连同本人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或者结业证书 职业资格或者技术等级证书、有关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技术工作总结。工作成果与业绩证明、连续工作年限的证明。考前强化培训合格证、经考评办公室或者其委托机构初审.初审后确认合格的,由考评办公室指定鉴定机构并通知申报人持准考证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第二十条.鉴定内容与方式。一、鉴定内容,技术等级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个等级、鉴定内容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执行,其中技师、高级技师鉴定的内容,包括省评委会或者其委托机构进行的技术答辩和综合评审.二。鉴定方式,1、鉴定技术等级的方式,技术 业务。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或答辩的方式进行.技能考核采取实际操作或者模拟生产的方式进行 也可结合生产作业项目或者选择典型工件加工进行考核,2、鉴定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方式,理论考试、技能考核与鉴定技术等级的方式基本相同。均采取百分制.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行技术答辩,通过答辩方可进行综合评审.3,技术答辩.是对考评对象个人技术总结评价和论文答辩.由省评委会或者其委托机构聘请专家3。9人组成答辩小组进行.每位被考评对象应确定主考1人、主考人应事先审阅考评对象的论文,总结及相关技术资料,拟出答辩卷和标准答案。答辩一般采取公开方式并按以下程序进行、1、被考评对象自我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任技师,高级工,以来解决的技术关键项目,答辩小组根据其论文,总结等提问.2,考评对象退场后,答辩小组根据其答辩情况进行打分。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答辩成绩为各成员所打分数的平均分,答辩分应填入本人申报表中、并由主考人签字、4.综合评审。是省评委会以会议形式对考评对象的技术理论,实际操作,职业道德 工作业绩.实际贡献进行全面评议和审查、评审由省评委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得票数达到或超过到会人数三分之二者、视为合格。投票结果。应由唱票人、监票人和主任委员共同签字,并交考评办公室存档、第二十一条,全省建设行业考评员培训和考核工作.由两厅共同组织实施。从事鉴定工作的考评人员、应从具有良好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中等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技师,高级技师中择优遴选、由本人所在地培训主管部门推荐,经考评办公室组织审查,参加培训和考试、取得考评员证后方准上岗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