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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第四条。市.县。市、区。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由同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消防公益事业,参与消防公益活动 参加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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