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随意占用城市道路停放车辆的,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五条 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5元罚款或者警告,其中违反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并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 擅自拼装.买卖报废车辆的,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并对车辆予以没收,驾驶报废车辆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四款规定的、处1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可以分别处吊扣四个月.一个月以下驾驶证,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也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处200元罚款,对逆行可并处吊扣三个月以下驾驶证,对闯红灯可并处吊扣一个月驾驶证,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处3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摩托车驾驶员可以并处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对人力三轮车或者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可以暂扣车辆.对其非法拼装或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的车辆.以及驾驶员逾期一个月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车辆。可以没收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条.交通警察当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并当场交付当事人、第五十一条、对违反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违法行为的处罚权限 一,处50元以下罚款。警告,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二,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扣留车辆,由交通警察大队作出处罚决定,三。处200元以上罚款,吊扣六个月以上驾驶证、吊销驾驶证,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四,处行政拘留的,由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三条、交通警察擅离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裁决的、由其主管部门视其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