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 安全生产领域标准体系总体框架 DB14/T 2239-2020
  • 临汾市传统村落旅游服务质量要求 DB1410/T 114-2020
  • 运城市古堆泉水资源保护条例 2023年
  • 山西省验配眼镜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DB14/T 2237-2020
  • 山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 应急管理业务软件系统安全设计规范 DB14/T 2241-2020
  • 山西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化业务流程规范 DB14/T 2244-2020
  • 阳泉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 要求 DB1403/T 1-2020
  • 阳泉市建筑立面风貌整治实施方案 2018年
  • 山西省养老机构介护老年人安全保护服务规范 DB14/T 2139-2020
  • 山西省煤样气动管道传输系统建设指南 DB14/T 2217-2020
第三章、登记管理第十六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本条例施行前购置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登记申请。本条例施行前购置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实行限期退出过渡制度.具体过渡时限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十七条,电动自行车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第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登记的流程和途径.采取增设登记办理点,简化办理程序,逐步推行带牌销售等方式、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提供便利、电动自行车登记号牌 行驶证的式样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并监制。电动自行车登记不收取费用。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时,应当查验车辆 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 当场予以登记并发放号牌,行驶证 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对提交的证明 凭证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第二十条 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灭失。丢失、损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补领或者换领手续办理完毕前。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第二十一条、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电动机的.三.车辆所有权变更的。四 所有人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变更的.第二十二条、已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登记.一,因车辆毁坏 灭失 报废等原因不再使用的、二 因质量问题退车的.三,车辆迁出本市的、四。其他需要注销的情形、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