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文化繁荣第三十四条、市.涉农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开展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倡导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第三十五条、文化和旅游、文物.农业农村等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民间习俗.民族节庆,农事节气,乡土手工艺、地方餐饮的研究阐释和活态利用,保护传承利用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三十六条,涉农区,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实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开展资源调查 名录管理。维护修缮,风貌保护等工作.涉农区、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注重保护利用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点 民族风情的特色村庄,支持村民委员会发掘整理村庄发展沿革,风貌演变 历史名人。传统习俗.革命遗迹等 编写村史。村志。展示村庄特色文化,第三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市公共文化服务有关规定,建设乡镇综合文化中心,村综合文化室、满足农民交流交往。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文体活动.娱乐休闲等需求、第三十八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应当拓展乡村文化服务方式,因地制宜举办健康文明的节庆活动.打造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乡村文化服务品牌、市,涉农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挖掘村庄特色文体资源、培养乡村文体能人和队伍、举办节日庆典,文艺演出。文体比赛等农民喜闻乐见的活动.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各类文艺组织和文艺工作者到农村教学帮带,开展惠民演出 创作优秀农业,农村、农民题材文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