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居家养老服务 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以村.社区.为依托、以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 由基本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和公益互助服务等共同组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养老服务 第三条,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 应当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四条。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 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二.建立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程度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三,完善与居家养老服务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四。支持建立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五,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六,其他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第五条,民政部门主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负责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 监督和管理 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农业农村 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 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等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工会 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 科协.工商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协助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第六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调。落实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二.配置.管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 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四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监督管理等工作。五 其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第七条.村.居。民委员会做好下列工作,一,协助登记居家老年人基本信息.调查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二,宣传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信息,三、定期探访独居 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居家老年人、四.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互助养老。文体娱乐。志愿服务等活动.五.教育。引导村 居,民依法履行赡养和扶养义务、六,其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第八条,全社会应当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中华传统美德,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鼓励各类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 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宣传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