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第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由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计人员等按规定履行职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委托代理记账,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或备案,第八条、成员,代表,大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年度财务计划、重大财务收支事项 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审议 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三,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 并对其实施监督和考核 四、对理事会和监事会年度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提出质询和改进意见,五.其他需要成员 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第九条,理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 起草、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 实施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经营活动 签订经济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三 提出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的建议、决定其他工作人员薪酬 四,向成员,代表 大会报告年度财务执行情况 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 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事项、第十条,监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组织开展民主理财,二,监督理事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履职行为。对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利益 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 组织章程或者成员 代表,大会决议的财务行为提出质询和改进建议、对理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提出罢免或解聘建议.三,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工作、四.向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监督情况.五 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 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监督事项.第十一条。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二。会计人员负责本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凭证审核及填制、会计账簿登记及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及报送、稽核。会计档案保管,财务公开等日常工作、配合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审计和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