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第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由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会计人员等按规定履行职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依规配备专,兼.职会计人员、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委托代理记账,重大财务事项决策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并报乡镇党委。政府或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或备案 第八条 成员。代表.大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 重大财务收支事项、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二、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 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事项,三,审议,决定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并对其实施监督和考核.四 对理事会和监事会年度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提出质询和改进意见,五,其他需要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重大财务事项,第九条,理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 起草.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年度财务计划 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等 二,实施本集体经济组织资金筹集、资产资源发包租赁 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等经营活动.签订经济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三 提出本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薪酬的建议.决定其他工作人员薪酬、四。向成员 代表、大会报告年度财务执行情况.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事项,第十条。监事会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组织开展民主理财.二,监督理事会,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履职行为。对损害本集体经济组织利益 违反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组织章程或者成员 代表.大会决议的财务行为提出质询和改进建议。对理事、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会计人员提出罢免或解聘建议,三。协助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工作,四,向成员、代表 大会报告年度财务监督情况,五、执行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及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财务监督事项、第十一条,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一。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 审核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二,会计人员负责本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凭证审核及填制。会计账簿登记及核算.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及报送,稽核、会计档案保管.财务公开等日常工作.配合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审计和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