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七条,中央企业党委 党组 发挥把方向,管大局 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合规要求在本企业得到严格遵循和落实 不断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中央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企业党建工作机构在党委.党组 领导下,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职责、推动相关党内法规制度有效贯彻落实.第八条。中央企业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基本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和年度报告等.二,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三 推动完善合规管理体系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评价.四 决定合规管理部门设置及职责 第九条 中央企业经理层发挥谋经营 抓落实,强管理作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拟订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拟订合规管理基本制度、批准年度计划等.组织制定合规管理具体制度 三,组织应对重大合规风险事件 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和所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第十条,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切实履行依法合规经营管理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积极推进合规管理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中央企业设立合规委员会、可以与法治建设领导机构等合署办公。统筹协调合规管理工作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第十二条、中央企业应当结合实际设立首席合规官.不新增领导岗位和职数,由总法律顾问兼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加强合规管理,第十三条 中央企业业务及职能部门承担合规管理主体责任,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合规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编制风险清单和应对预案 二.定期梳理重点岗位合规风险 将合规要求纳入岗位职责、三、负责本部门经营管理行为的合规审查,四、及时报告合规风险.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应对处置。五.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违规问题调查和整改。中央企业应当在业务及职能部门设置合规管理员 由业务骨干担任、接受合规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第十四条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本企业合规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起草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具体制度 年度计划和工作报告等。二 负责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合规审查。三。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和应对处置。根据董事会授权开展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 四 受理职责范围内的违规举报。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组织或者参与对违规行为的调查。五。组织或者协助业务及职能部门开展合规培训。受理合规咨询,推进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中央企业应当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专职合规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 提升专业化水平,第十五条.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和审计,巡视巡察,监督追责等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在职权范围内对合规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按照规定开展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