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 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 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企业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第四条、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第五条.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委 党组 领导作用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 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 四 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第六条、中央企业应当在机构,人员.经费,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