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央企建设,推动中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 切实防控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企业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为导向,以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为对象,开展的包括建立合规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强化监督问责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第四条 国资委负责指导,监督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对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考核评价 依据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开展责任追究 第五条,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 坚持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有关要求,把党的领导贯穿合规管理全过程 二。坚持全面覆盖.将合规要求嵌入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员工、实现多方联动,上下贯通。三、坚持权责清晰.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合规、要求 明确业务及职能部门、合规管理部门和监督部门职责 严格落实员工合规责任.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四。坚持务实高效.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合规管理体系,突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管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切实提高管理效能,第六条、中央企业应当在机构,人员 经费.技术等方面为合规管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保障相关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