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设施设备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分别设置档案办公用房 阅览用房和档案库房,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展览、陈列.室,服务器机房,档案接收 整理,修复 消毒 数字化 缩微,安全监控等用房。以下统称业务和技术用房 档案库房应当根据载体类型分别设置,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根据载体类型分区设置.第十六条。档案办公用房、业务和技术用房等面积应当满足业务开展需要.阅览用房面积应当满足不同载体类型档案阅览需求.适应涉密与非涉密档案分区阅览的需要,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企业档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新建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未来至少10年档案存放需要、第十七条,档案阅览用房。库房.业务和技术用房选址应当利于档案保护。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污染源.宜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档案库房如无特殊保护,一般不宜设置在地下或顶层.地处湿润地区的还不宜设置在首层。档案库房不得毗邻水房 食堂.厨房 变配电室.锅炉房 车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第十八条、档案阅览用房.库房,业务和技术用房建筑设计宜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25.规定。档案库房内不得设置其他用房和明火设施,不应设置除消防以外的给水点。其他给水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房。第十九条,档案阅览用房,业务和技术用房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档案库房应当安装防盗门窗。视频监控。防光窗帘等设施设备,可以选择智能门禁识别。自动报警、出入口控制 电子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统,第二十条。档案办公用房.阅览用房,业务和技术用房均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并按照规定通过验收、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消防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根据档案重要程度和载体类型的不同、选择采用洁净气体。高压细水雾等灭火效率高且对档案无二次损害的灭火设备,第二十一条。档案库房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档案装具、可以参照 档案装具。DA。T 6、直列式档案密集架 DA.T.7。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要求,DA,T。65。等,档案库房配备的装具应当与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相匹配,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kN.m2 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2.第二十二条,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温湿度监测调控系统、档案库房不宜采用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确需采用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水 漏汽,且采暖系统不应有过热现象,保存重要档案或具备条件的 可以配置恒温恒湿,通风换气。空气净化等设备、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档案信息化要求,建设,配备能够满足库房现代化管理、档案数字化,电子档案管理需求的设施设备、具体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七章要求,第二十四条,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企业 应当配备满足安防.消防.温湿度调控和信息化工作基本需求的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