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设施设备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分别设置档案办公用房,阅览用房和档案库房。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展览,陈列。室.服务器机房 档案接收,整理,修复、消毒。数字化,缩微,安全监控等用房 以下统称业务和技术用房,档案库房应当根据载体类型分别设置。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根据载体类型分区设置。第十六条.档案办公用房,业务和技术用房等面积应当满足业务开展需要。阅览用房面积应当满足不同载体类型档案阅览需求,适应涉密与非涉密档案分区阅览的需要,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企业档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新建档案库房面积应当满足未来至少10年档案存放需要 第十七条,档案阅览用房 库房、业务和技术用房选址应当利于档案保护,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和污染源 宜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 档案库房如无特殊保护、一般不宜设置在地下或顶层。地处湿润地区的还不宜设置在首层,档案库房不得毗邻水房,食堂。厨房,变配电室,锅炉房,车库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第十八条、档案阅览用房。库房 业务和技术用房建筑设计宜符合 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规定.档案库房内不得设置其他用房和明火设施 不应设置除消防以外的给水点.其他给水排水管道不应穿越库房、第十九条 档案阅览用房。业务和技术用房应当安装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档案库房应当安装防盗门窗,视频监控,防光窗帘等设施设备、可以选择智能门禁识别、自动报警,出入口控制,电子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统,第二十条.档案办公用房。阅览用房 业务和技术用房均应当配备消防设施并按照规定通过验收 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消防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设备.根据档案重要程度和载体类型的不同,选择采用洁净气体。高压细水雾等灭火效率高且对档案无二次损害的灭火设备.第二十一条。档案库房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档案装具。可以参照。档案装具。DA。T。6,直列式档案密集架 DA T,7 档案密集架智能管理系统技术要求,DA,T.65,等。档案库房配备的装具应当与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相匹配,档案库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5kN,m2、采用密集架时不应小于12kN,m2、第二十二条,档案库房应当配备温湿度监测调控系统。档案库房不宜采用水,汽为热媒的采暖系统、确需采用时、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漏水 漏汽 且采暖系统不应有过热现象 保存重要档案或具备条件的,可以配置恒温恒湿 通风换气。空气净化等设备,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按照档案信息化要求,建设.配备能够满足库房现代化管理、档案数字化,电子档案管理需求的设施设备。具体应当符合本规定第七章要求 第二十四条,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企业、应当配备满足安防、消防,温湿度调控和信息化工作基本需求的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