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青海省高寒草甸土壤持水能力等级划分 DB63/T 1670-2018
  • 青海省高寒草地遥感监测评估方法 DB63/T 1564-2017
  • 青海省土壤中有效磷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DB63/T 1822-2020
  • 青海省牧业气候年景评估指标 DB63/T 1796-2020
  • 青海省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气象服务规范 DB63/T 532-2020
  • 青海省生活垃圾小型热解气化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DB63/T 1773-2020
  • 青海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 青海省盐湖卤水矿堤坝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DB63/T 1800-2020
  • 青海省公路风积沙防治技术规范 第2部分:工程施工技术 DB63/T 1859.2-2020
  • 青海省高原绿色勘查地质钻探规范 DB63/T 1827-2020
第三章。罚没票据的管理第十一条、执法机关执行罚没处罚 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制发或者认可并登记备案的罚没票据 凭证。禁止使用其他收据.第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 健全票据的领发,使用,缴销,保管制度.并严格管理,堵塞漏洞。第十三条,各级财政。审计部门应当对执法机关罚没票据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