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贵州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黔人常备[2015]14号
  •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8部分:微型消防站建设与管理规范 DB52/T 1553.8-2020
  • 贵州省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评估规范 第1部分:总则 DB52/T 1548.1-2020
  •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5部分:儿童活动中心服务规范 DB52/T 1553.5-2020
  •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1部分:基本服务设施建设指南 DB52/T 1553.1-2020
  • 贵州省山地旅游 第18部分:康养旅游基地建设 DB52/T 1401.18-2020
  • 贵州省高速公路交通自动气象站(点)建设规范 DB52/T 1513-2020
  • 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 贵州省家庭保洁服务质量规范 DB52/T 1535-2020
  •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 第4部分: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DB52/T 1553.4-2020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绿化的管护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划定绿化管护责任区.制定管护责任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绿化工作组织检查验收.第二十八条 铁路.公路.江河,渠道、湖泊的防护林。应当保持林种结构和景观的稳定,树种和林木更新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九条,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林地,人工草坪,草地,城市绿化用地和苗圃地.确需占用的。必须经有关绿化主管部门同意,依法办理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经批准临时占用的,占用期满后 占用单位应当恢复植被,或者交纳绿化费.由其主管部门组织恢复、第三十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不得擅自砍伐城市树木,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