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场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 由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四十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一、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 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二,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在城市规划区内将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个人。经教育.劝诫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并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可以依法从轻 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第四十一条.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 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 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并处3万元罚款,第四十三条。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 收集、运输的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罚.一,未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生活垃圾的.二、清扫,收运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 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的 三。用于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未做到密闭.完好 整洁的,四,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行为之一.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有前款第四项行为、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四条,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生活垃圾的。二 未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的.三、未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的,四.未按照要求配备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设施,保证设施 设备运行良好的、五.未保证生活垃圾处置站 场、厂,环境整洁的.六,未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七 未按照要求对每日收运,进出场站,处置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 将统计数据和报表报送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的 八、未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评价 向所在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