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网格 网格员和信息员第九条,网格由县、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规模适度 无缝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科学划分,并报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审批。城乡社区以一定数量居民小区.楼栋等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农村以村民小组、自然村、或者一定数量住户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 城乡社区内较大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学校 医院及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可以结合实际划分网格,县。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应当将民政,城管.信访,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 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各类网格进行统一整合。网格整合后各职能部门不再另行单独划分网格,确需依托网格开展业务工作的,纳入已有网格管理.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格需要调整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县 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 报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审批。第十条。县、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应当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有人口数量,社会治理工作量等实际分类配置网格员 本条例所称网格员,是指在网格中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和专业网格员,专职网格员具体从事所在网格的服务管理工作.可以从现有社区工作者和相关部门基层辅助人员中选任、或者由县,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 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统一招聘、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或者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待遇.城镇网格应当配置专职网格员、有条件的农村网格根据需要配置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可以由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实行 一员多能,一岗多职、专业网格员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需要配置,参与统一的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实行。多元合一 一格多员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应当在村 社区.配置网格长 网格长由城乡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长是所在网格的服务管理工作总责任人,组织网格员做好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工作事项、网格长和网格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村,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管理人员以及志愿者参与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网格长 网格员应当参加所在网格的物业服务管理协调联动工作。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网格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市 县,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 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网格员履职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网格员承担以下工作事项,一 日常巡查。常态化走访网格内群众、企业,收集服务需求,重点开展网格内矛盾纠纷 社会治安 公共安全等问题隐患排查。二。信息采集,协助有关部门采集或者核实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基本信息.动态信息以及群众服务需求信息.三.问题线索报告。报告网格内涉及网格服务管理事项的问题以及案,事。件线索、四,应急调处,对发现的纠纷进行劝导。调解,为群众提供应急服务,及时报告突发群体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和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视情况协同处置.五,法治宣传,参与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六.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工作事项、第十四条、网格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信息,二,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三,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过诿责,四,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或者故意刁难服务管理对象,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第十五条、网格长,网格员调整,退出的具体办法、由县 市 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制定、第十六条.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可以建立相对固定的信息员队伍、收集,上报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信息,本条例所称信息员 是指在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收集、上报相关信息的人员、信息员发现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时。可以通过网格员或者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参与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居,民主要活动场所或者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张贴网格宣传公示牌、公布网格名称、区域范围 监督电话和网格长,网格员姓名,联系方式 工作职责等基本情况,网格长、网格员调整或者网格范围调整的、应当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鼓励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布前款规定的网格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