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网格,网格员和信息员第九条、网格由县 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 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规模适度 无缝覆盖 动态调整的原则科学划分。并报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 审批,城乡社区以一定数量居民小区,楼栋等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农村以村民小组,自然村。或者一定数量住户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城乡社区内较大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学校、医院及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可以结合实际划分网格 县、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 机构 应当将民政 城管、信访 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农业农村等各类网格进行统一整合、网格整合后各职能部门不再另行单独划分网格。确需依托网格开展业务工作的、纳入已有网格管理 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网格需要调整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县 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报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审批、第十条。县。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应当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有人口数量 社会治理工作量等实际分类配置网格员,本条例所称网格员,是指在网格中从事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和专业网格员、专职网格员具体从事所在网格的服务管理工作.可以从现有社区工作者和相关部门基层辅助人员中选任 或者由县,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 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部门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统一招聘.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或者社会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 享有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待遇、城镇网格应当配置专职网格员,有条件的农村网格根据需要配置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可以由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担任,实行.一员多能.一岗多职,专业网格员由各职能部门按照工作需要配置,参与统一的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实行。多元合一、一格多员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应当在村.社区。配置网格长,网格长由城乡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网格长是所在网格的服务管理工作总责任人。组织网格员做好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工作事项。网格长和网格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村 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 业主委员会成员 物业服务管理人员以及志愿者参与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网格长。网格员应当参加所在网格的物业服务管理协调联动工作,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担任网格员、一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市 县。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编制网格员履职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网格员承担以下工作事项 一。日常巡查。常态化走访网格内群众。企业。收集服务需求.重点开展网格内矛盾纠纷,社会治安 公共安全等问题隐患排查。二,信息采集。协助有关部门采集或者核实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基本信息.动态信息以及群众服务需求信息 三,问题线索报告.报告网格内涉及网格服务管理事项的问题以及案、事,件线索,四,应急调处,对发现的纠纷进行劝导、调解,为群众提供应急服务,及时报告突发群体事件.公共安全事件和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视情况协同处置。五 法治宣传,参与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六、法律法规授权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十四条.网格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信息,二、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三、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过诿责,四,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或者故意刁难服务管理对象 五.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第十五条,网格长、网格员调整.退出的具体办法 由县、市.区、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 制定 第十六条、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管部门、机构 可以建立相对固定的信息员队伍、收集,上报网格化服务管理相关信息、本条例所称信息员、是指在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收集 上报相关信息的人员.信息员发现网格服务管理事项时,可以通过网格员或者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参与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第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村.居.民主要活动场所或者显著位置悬挂或者张贴网格宣传公示牌、公布网格名称,区域范围、监督电话和网格长.网格员姓名,联系方式、工作职责等基本情况.网格长。网格员调整或者网格范围调整的 应当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鼓励通过网络等方式公布前款规定的网格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