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人才环境第四十六条。光明科学城应当以前沿科学研究和产业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加强与国际接轨的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生活休闲服务等配套供给,提高对国内外高端人才的吸引力,第四十七条。市人民政府支持光明科学城探索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编制光明科学城人才发展规划以及急需紧缺人才目录 实施按需精准引才计划 第四十八条。支持在光明科学城建设高水平高等院校,鼓励高等院校在学科布局。人才队伍建设,自主招生等方面进行创新、培育高层次研究型人才。支持光明科学城与港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 为港澳优秀大学生在光明科学城创新创业提供便利 第四十九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支持光明科学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科研工作 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光明科学城内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申请独立招收博士后,第五十条 市人才工作部门应当组织协调市人力资源保障。住房建设.卫生健康,公安,教育等部门。加强政策衔接。在光明科学城人才入户、医疗保障、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支持光明科学城设立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培育熟悉国际交流规则的人才服务队伍。优化国际人才服务。第五十一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支持行业领军企业 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职称自主评审,满足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需求,第五十二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光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光明科学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研组织管理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依照规定给予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