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人才环境第四十六条。光明科学城应当以前沿科学研究和产业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加强与国际接轨的医疗卫生 文化教育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优化人才住房保障 生活休闲服务等配套供给.提高对国内外高端人才的吸引力 第四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支持光明科学城探索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编制光明科学城人才发展规划以及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实施按需精准引才计划。第四十八条,支持在光明科学城建设高水平高等院校 鼓励高等院校在学科布局 人才队伍建设,自主招生等方面进行创新.培育高层次研究型人才、支持光明科学城与港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为港澳优秀大学生在光明科学城创新创业提供便利.第四十九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支持光明科学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分.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支持光明科学城内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申请独立招收博士后、第五十条,市人才工作部门应当组织协调市人力资源保障。住房建设.卫生健康,公安,教育等部门 加强政策衔接,在光明科学城人才入户,医疗保障 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 支持光明科学城设立国际人才服务中心,培育熟悉国际交流规则的人才服务队伍.优化国际人才服务。第五十一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支持行业领军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满足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需求.第五十二条、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光明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光明科学城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研组织管理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依照规定给予相应补贴。